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》发布

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》4月29日正式通过,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。从此,我国乡村振兴有法可依了。本法所称乡村,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、社会、经济特征和生产、生活、生态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。
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》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、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,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,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。
  全文见附件。